男子遛狗不拴绳被罚款2500元 五月新规遛狗不栓绳将涉嫌违法 -凯发k8ag旗舰厅真人平台
上海热线 2021-04-30 06:50:09
#男子遛狗不栓绳被罚款2500元# 近日,有网友上传一段视频,曝光一男子在朝阳区某公园遛狗不拴绳。小狗在公园铺设的跑道上拉屎,该网友劝其将狗屎捡走,对方非但不听,还出口伤人。4月28日,北京朝阳警方针对这起事件发布情况通报:该男子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2500元。警方提示:依法文明养犬是法定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养犬,均须履行登记、年检制度,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对犬只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防止犬只伤人。请自觉遵守养犬相关法律法规,共创平安和谐家园。
4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世纪城的市民在遛狗。
中国网4月29日讯(记者 董小迪吴佳潼)外出遛狗须拴绳,网络直播要纳税,电商平台严禁“二选一”......5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遛狗不栓绳将涉嫌违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5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对饲养的犬只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
禁止电商平台“二选一” 这些选项不得设为消费者默认同意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5月1日起平台不得通过搜索降权、下架商品、限制经营、屏蔽店铺、提高服务收费等方式,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在多个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限制其仅在特定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经营者不得将搭售商品等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同意,不得将消费者以往交易中选择的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选择;要求自动展期、自动续费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以及展期、续费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等。
直播间运营者如实申报收入依法纳税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5月25日起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提示直播间运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税务登记,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直播营销平台及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进行基于身份证件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并依法依规向税务机关报送身份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个人骗保将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如果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采取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专卖药品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规定了解除服务协议、吊销执业资格等相应的定量处罚。
39类常见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明确
国家网信办、工信部等联合发布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新规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女性健康类、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短视频类、新闻资讯类、运动健身类、实用工具类等13类app无须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
非法集资清退资金来源明确包括代言费等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宣传。
新规还明确,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资金来源包括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
不合新规短期健康险停售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本通知印发前保险公司已经审批或备案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不符合新规要求5月1日前停止销售。
《通知》中所指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团体保险业务除外。保险公司在销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时,应当向保险消费者提供“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投保须知书”。
此外,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应当将产品停售的具体原因、具体时间;保险公司主动停售保险产品的,应当至少在产品停售前30日披露相关信息;对已经停售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及时清理注销。